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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員施壓?壓碎女童活命機會

自由時報 2010/04/23 〔記者周敏鴻、羅正明、陳文正、沈繼昌/桃園報導〕

桃園縣黑道角頭陳文庸涉嫌殺女埋屍案,爆出民代施壓,痛失救援女童機會?

議員李家興拒保限住居

桃園檢方發現,陳文庸施暴幼女被檢舉後,桃園縣議員李家興去年4月向受理處置的桃園縣政府社會處「關切」,懷疑民代身分造成承辦人員壓力,延誤案件查察,有妨害公務嫌疑,昨天約談李及社工員後,將李以3萬元交保,但李拒保,最後裁定限制住居。

議員︰誤信陳情未施壓

對此,李家興回應說,當時他「誤認」小孩在澎湖跟生母同住,經陳文庸陳情,本著選民服務前往社會處關切,但沒有向承辦員施壓。

不過,桃園縣家暴中心指出,李家興關切時曾說陳文庸不可能家暴、絕對沒有打女兒。檢方認為,雙方各有說法,但民代身分可能造成承辦員的壓力,影響家暴案件查察,涉嫌妨害公務。

據了解,家暴中心於97年7月間接獲檢舉陳文庸家暴,之後社工員多次訪查,始終沒找到陳文庸並探視到女童狀況,經從幼稚園、鄰居處打聽,未發現異狀。

去年4月15日警方查訪並回報:「陳文庸的大女兒在幼稚園就讀、二女兒在保母處、小兒子也在幼稚園就讀,沒有異樣,父親與子女相處融洽,照顧無虞,一切盡心力照顧。」

幾天後的4月24日,李家興就帶著陳文庸提供的存證信函與受傷照片,內容指陳文庸二女兒在澎湖居住時遭母親虐待,向社工員表示陳文庸有能力照顧女兒,還願意居中協助。

檢認為錯失救援機會

檢方認為,員警查訪後的內容並未做成正式的書面紀錄,眾多因素交錯導致陳文庸的二女兒未能獲得及時安置,最終在10月14日無辜喪命,除追究李家興的責任,昨天也約談社工與員警,調查是否涉及「業務過失致死」?

此外,檢警追查與陳文庸發生財務糾紛而失蹤的黃姓男子下落,懷疑黃某可能也遭遇不測並被埋屍,昨天動用大型挖土機再度前往中壢市女童埋屍的鐵皮屋現場開挖,鐵皮屋內的4個房間、約40坪的地底全部翻遍,挖掘深度達2公尺,但仍無所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