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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女員工同居?劉毅告高國華毀謗

TVBS 2010/08/12

補習班外遇事件愈演愈烈,高國華爆料劉毅沒離婚偷吃,和一名初姓女員工交往,對此劉毅決定提告,上午找律師拿出擬好的資料,要告高國華毀謗,同時澄清和妻子分居十幾年了,為了財產的事情還在協調離婚,至於高國華口中的初小姐,她是出版社員工,上午透過電話說明,沒和劉毅交往,也沒同居,平常和4個同事住在宿舍,劉毅同時還爆料,高國華財務有問題,要他別再瘋狗亂咬。

補教業者劉毅:「稿在這裡,法院的稿子。」

拿出擬好的資料,劉毅不滿高國華反擊,要告高國華毀謗。補教業者劉毅:「我已經分居10幾年,因為財產分配問題,現在在談,那現在已經協議離婚,法院協議離婚、協離分居。」

劉毅澄清自己的婚姻狀況,沒像高國華說的一樣,批他就像瘋狗亂咬,和初小姐只是單純同事,她從2003年任職後,到現在都住宿舍,沒和劉毅談戀愛。

記者:「所以你有跟劉老師交往嗎?」出版社員工初小姐:「感情的部份沒有,每個星期有在老師開會,有大概1、2次的時候,那時間太晚了,那就是在他家客房那有住。」

初小姐說她只是出版社員工,對高國華的指控,強調是子虛烏有,至於劉毅有沒有對女員工的性騷擾,他要高國華拿出證據來。劉毅:「不要模糊焦點,如果性騷擾有的話呢,怎麼會有那麼多員工在這邊上班,如果有的話,這些都要法院來決定,要有證據不能亂講。」

一分證劇說一分話,只是一個上午下來,還聯絡不上高國華,補習班的交戰連續吵了9天,肥皂劇般的劇情,還沒落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