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 2008/06/23 【馬瑞君/竹市報導】
新竹市一名陳姓男子與吳姓妻子30年的婚姻過程中,歷經結婚、離婚又結婚,還曾因違反保護令被判刑,兩人關係依然劍拔弩張,陳某擔心妻子外遇,跟蹤對方上下班,返家後也一定要檢查手機,抄錄所有電話一一回撥,吳女不堪精神虐待訴請離婚獲准。
陳某與吳妻八十六年結婚,兩人育有3名子女,婚姻過程中打打鬧鬧不斷,陳某經常口出惡言,讓妻子不堪受辱,曾經聲請保護令,但陳某受不了這樣的「羞辱」,違反保護令繼續騷擾妻子,而被新竹地院判處拘役20天。
保護令成導火線,兩人在九十四年五月間離婚,但事隔不到3個月,吳女又心軟重新接納丈夫,兩人在同年八月二度結婚。
可惜的是,「蜜月期」過不了多久,陳某又懷疑吳妻在外另結新歡,從九十六年起開始跟蹤其上、下班;每次妻子返家一定檢查其皮包、手機,且將手機內的已撥、已接來電全部抄下,再一一打電話去質問對方為何與他太太聯絡。
同年九月間,陳某又在清晨對其妻辱罵「五字經」,吳女趕上班不予理會,陳某還追到公司去,當著老闆、客戶的面繼續罵髒話,讓吳女感到嚴重受辱,決定不再顧及夫妻之情而訴請離婚。
陳某不願離婚,請求法官駁回,辯稱不曾打過太太,僅在酒後罵過她。法官認為,夫妻之間不堪同居之虐待,包含身體、精神面,陳某行為已造成妻子精神上的虐待,判決離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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